在河南省“落馬”的6名廳級官員中,5人愛“洋錢”,3人喜歡手錶。多者,1人收了5塊名錶。周以忠、鄭建民、陳江河都是“表哥”,周以忠非法收受手錶2塊價值27.22萬元人民幣,平均1塊13萬多元;陳江河收受他人手錶5塊價值31.59萬港幣。(1月18日中國新聞網)
  我們無從去苛求官員就應當作為聖人,就將一切的俗世愛好放棄,他們應當擁有自己的興趣與喜好,這是每一個人最為基本的權利。然而,當愛好建立在超越自己承受範圍,必須通過權力才能實現時,也就註定了人生最終落寞而悲劇的下場。
  或許,當動輒上十萬的手錶戴在手上時,確實能夠滿足自己心中那一份虛榮,得到變態的滿足。然而卻不知曉這一份滿足到底能否真正為自己帶來一種充實,當手錶都需要遮遮掩掩時,在一種躲躲閃閃中度過人生,這是否是一種莫大的悲哀。僅僅因為不比常規手錶準0.1秒的奢華,讓心中的坦蕩隨之而去,不知道這一種因為虛榮而捨棄未來與自由的取捨是否值得?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發現,在官員中還有一部分“志趣高雅”之士,諸如倪發科之類。他們好似已經看不上錢與手錶等俗物,他們往往都在追求著玉石、書畫等雅物。然而不知他們可曾想過,那一些被喻為君子之德的玉石永遠不能映照出他們的君子之德,反而卻將其腐化墮落的軌跡一一清晰的記錄,最終成為了一筆筆受賄的鐵證。這一種因為個人興趣愛好而讓最終深陷牢籠不知道是否可以算作玩物喪志?
  其實,如若說這一些身居高位的官員不知道收取這一些“禮品”不知道是為犯罪恐怕只會是一個天大的笑話。然而在這一些能夠標榜自己身份的器物下,一葉障目而忽視了泰山,忘卻了所送之人是何目的,更忘卻了所收之人是何種結局。在這一些落馬官員令人唏噓的下場中,難道不是一種咎由自取?
  總而言之,“好船者溺,好騎者墮,君子各以所好為禍”。讓興趣愛好超越承受能力,只會讓權力被自己的欲望所牽絆,進而走入違法犯罪的絕境。此時,希望這一些頻頻因為“愛好”而落馬的官員能夠給世俗中正在苦苦追尋個人喜好的領導們一些警示。
  文/朱志  (原標題:悲劇的結局只因權力被愛好“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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