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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4月22日訊 記者陳麗平 在分組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李大進建議,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規定。
  李大進說,草案第五章對信息公開作了規定。環保事件中的信息公開是近年來被社會廣泛關註的問題之一。信息公開應有三個要素,一是公開什麼內容,二是什麼時間公開,三是採取什麼形式公開。草案對信息公開的內容規定得相對完備、詳實了,但是對在什麼時間公開、採取什麼形式公開卻沒有明確規定。現實社會中已經發生的很多百姓不滿意或者是大家關註的環境事件,很多都是因為不能及時公開而造成的,有的個別政府部門還以各種理由,甚至以自己不具備條件公開為由來拒絕公開,因此在第五章信息公開中應加上以什麼樣的形式進行公開和在什麼時間進行公開的限制性條款,這樣信息公開的內容就完善了,也便於執法。  (原標題:李大進代表建議完善信息公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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