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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合浦鎮政府修大院,24家企業被“逼捐”
  這是最新發生在廣西合浦縣石康鎮的咄咄怪事——原本財政撥款80萬元的“政府大院”改造建設項目,“搖身”變為800多萬元。賣地籌款填不了缺,最後百餘萬元靠企業“捐資”:深圳老闆20萬元,礦業公司10萬元,爆竹廠6萬元……這份24家企業的捐資清單,背後是“不捐款別找政府幫忙辦事”的“協商”,凸顯的卻是公權力的濫用。
  800多萬元修鎮政府大院,
  企業捐資捐物填百餘萬元“窟窿”
  “鎮政府舊辦公樓修建於上世紀80年代,設施陳舊,並存在安全隱患。”石康鎮鎮長陳海祥說。2012年至2013年6月,石康鎮人民政府對政府大院進行了維修。
  一位不願具名的捐款人向記者透露,修繕工程期間由於資金不足,當地鎮政府多次要求當地企業捐款,共募集到捐款120多萬元。
  記者調查瞭解到,2011年6月,石康鎮就維修工程項目向合浦縣發改局申請立項,當年6月15日得到批覆,之後即開工建設。財政撥款共計80多萬元。
  陳海祥說,相對於800多萬元的修繕資金總需求來說缺口很大。“沒有資金,政府只能自籌,靠賣土地籌得的資金超過500萬元,還有100多萬元的缺口當時就是靠企業捐款了。”
  上述捐款人提供的資料顯示,上述工程總花費812萬元,此外還包括綠化、圍牆、籃球場等零星工程50多萬元。捐款名單排序是按照捐款數目由多到少排列,“認捐”企業共24家,最高捐資20多萬元,總計125.1萬元。還有3家企業捐了草皮等實物。捐款企業大部分是家鄉傳統民營企業,涉及爆竹、陶瓷、農產品加工等多個類型。
  政府人員再三“登門協商”:
  不捐款別找政府幫忙辦事
  “政府‘強行’募捐,企業及個人能拒絕嗎?”石康鎮部分捐款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可能確有部分企業是主動捐款,但大部分企業是在政府工作人員再三“登門協商”後才無奈捐款。
  石康鎮一家企業負責人稱,由於多數企業當時自身運營困難,並不願意捐款,後來鎮政府幾名工作人員3次上門就捐款事宜進行協商。去年4月,工作人員甚至拿著已經寫好的收條,再次要求捐款5萬元,在這位捐款人的堅持下,最終“捐款”3萬元。
  “去年4月,鎮政府就捐款事宜召集企業開了至少兩次座談會,政府工作人員在會上明確表示不捐款的企業,今後就不要找政府幫忙辦事。”一位捐款人說。
  另有捐款人透露:“媒體曝光後,政府工作人員挨家挨戶走訪捐款企業,要求企業在接受媒體採訪和紀委調查時承認主動認捐,否則今後辦事會有麻煩。”
  撥款80多萬元的改造工程膨脹到800多萬元,其中有無違規超標?一個鎮政府有多少在編人員?除資金來源外,石康鎮政府大院改造留給人們不少疑問。
  近年來,行政逼捐事件時有發生。
  記者調查獲知,2007年中央就有規定,縣級黨政機關直屬單位及鄉鎮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改造項目須由地市一級政府審批。而石康鎮政府大院改造建設,則是由縣發改委審批立項,屬於越權審批。目前,合浦縣紀委已就此事介入調查。據新華社  (原標題:“不捐款別找政府幫忙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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